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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她此言一罢,秦娇娥便抱拳上前,先将这案情高声陈述了一遍,随即斜睨着徐三娘,负手说道:

“这蔡家老儿,其罪有二。一来,我朝国策有言,男子若非贵籍官籍,断然不可识字,更不可著书立作。二来,依照国策,这著书立言之人,怀铅吮墨之时,必须将女子作为书中主角。识字已是大罪,著书更是罪上加罪,足可见这蔡老儿有谋逆不轨之心,当喂以锯末,吞以泥鳅,再行‘三分’之刑,杀一而儆百。

而我身侧的这位蔡娘子,依照国策,属举报有功,更算得上是大义灭亲,实当奖拔公心,赏一劝众。蔡老儿早年丧妻,无儿无女,又无营生可作,蔡娘子时常接济,亦算是十分有心。蔡老儿别无长物,只后山有一块地,尚能换些银钱。他伏法之后,依情依理,都该将这后山宝地,奖予蔡娘子之手。”

喂以锯末,顾名思义,便是把锯末和水兑到一起,逼着犯人吃下。所谓吞以泥鳅,就是将细小铁钩放入鱼腹之中,让犯人吞下。这两种刑罚加在一起,犯人便会肠胃出血,腹痛难忍。而无论犯人死活不死,都会被处以“三分”之刑。

这所谓“三分”之刑,是开国那位女皇帝创立的刑罚手段,指的是砍成三段,先砍脑袋,再行腰斩。

总的来说,其实这个宋朝的正经律法,也就是徐挽澜背的那本《宋刑统》,比起前朝,还算是人性化了不少,但是只要涉及到违反国策这重罪,那刑罚就只能用惨无人道四字来形容了。若是哪一个胆敢违抗女尊男卑之制,那他就必要遭到折磨与虐杀。

年过七十的蔡老儿听过之后,自是汗如雨下,几乎瘫软坐地。唐玉藻听得亦是心上发慌,连忙看向那默然不语的徐三娘,却见徐三娘耷拉着袖子,袖子里藏着手,手死死提溜了蔡老儿一下,迫得蔡老儿又坐直身子来。

崔钿听罢,点了点头,道:“行了,你这长篇大论,我听明白了。我现在就帮你,一条接着一条,问问那徐挽澜,看她有何反驳。”

她笑眯眯地看向徐挽澜,开口道:“徐老三,你憋坏了罢?那你就说说第一条,这识字之罪,你有何辩驳?”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上完课就想回来写的,结果回来之后都晚上了,苦逼地写了会儿编程大作业,赶紧开始码字……这章写的比较仓促……下章就是女主的见招拆招,接连反驳!!!

感谢忍不住的地雷~~同时还要鸣谢前几天帮我更新的小郭女士,我一定好好做一个羊毛毡回报你。

第15章 才敏明辩超无伦(三)

才敏明辩超无伦(三)

徐三娘闻言,面不改容,毫无惧怯,笑问道:“蔡老儿,你今年多大岁数?”

蔡鳏夫声弱气微,颤颤巍巍地答道:“老儿七十有五。”

徐三娘又平声问道:“那我再问你,你几时学的读书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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