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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尔森努力皱起眉头企图捕捉他说了什么:“所以我恨……贵族……”
赛斯怜惜的抚平他皱起的眉:“我觉得你很像他,非常像。看我的眼神,说话的声音,对草药的热衷……如果那天你在我面前再坚持一分钟,说安没死,我就信了。少爷也不喜欢贵族,他痛恨自己的出生。我初次见到他时,他还是个孩子,私生子。公爵漠视他,公爵夫人苛责他,两个兄长耻笑他……那时的少爷像一只叛逆的小猫,城堡里得人他谁也不相信,谁也不接近。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走开,我不需要保护,也不需要怜悯。”
安德尔森依稀记得这些事情。
公爵不关心这个一夜情后生下的孩子,公爵夫人看见他就像看见蟑螂一样脸色难看。安德尔森记忆中小时候的衣服一直小一号,穿着他两个兄长的旧衣服。城堡的花瓶被两个哥哥撞碎了,公爵夫人永远只会指责“又是安那个淘气鬼!”
他拒绝参加社交季节骑马打猎的活动,比起贵族小姐他更亲近下等人。
很长一段时间小安德尔森总是溜出城堡到艾叶镇的药材铺子上去帮忙,或者和流浪的小孩一起听镇上头上插羽毛笔的代书人讲故事。
代书人帽子上插的羽毛笔很有讲究,插一支代表能读写丹顿的通用文字,两支代表会西方沙漠蛮族的文字,三支还能看懂北方弗翠兰德山民们的符号。安德尔森记得艾叶镇上那个代书了帽子上都是羽毛笔,看上去像一只大白鸟。
艾叶镇的孩子都不知道这是公爵的三少爷,管他叫城堡里做事的安。
他的沉默和逆来顺受让公爵夫人心里不安,因为不安而更加厌恶,因为厌恶而加以虐待。
当她的两个亲生儿子已经有了自己的骑士小队时,她同意丈夫按照丹顿的传统,给十五岁的私生子指认一名骑士,这就是流浪骑士赛斯.埃尔伯德。
在所有的黑暗中,赛斯像一束阳光,照亮的小安德尔森的心灵。
“不需要保护,也不需要怜悯,啧啧,那不是孩子的眼神——而是艾叶堡未来真正的继承人。”赛斯把发现膝头的人已经沉沉睡去了,霞光落在白皙的脸上,只有睫毛微微颤抖,静谧如同油画。
他把安德尔森抱起来,放在床上,褪下他长袍露出修长的后背。
赛斯以一种朝圣者的姿势单膝跪在床上,把火热的长吻烙在他身上。
要说红茶里什么都没有,那是骗人的。
里面有加了剂量经过精确计算的精灵树皮,可以让人逐渐陷入睡眠状态而浑然不知。
房间里没有落地镜,安德尔森醒来后永远不会发现自己背上被烙上的玫瑰红,藤蔓一般顺着从肩胛骨蔓延到腰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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